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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千金归家 十一 二合一

141 千金归家 十一 二合一 (第2/2页)

而罗大江在多年后看到了嫁人守寡的
  
  曹如兰,短短几天里就找了宅子安顿母女二人,甚至还滚作了一堆……任谁来看,都觉得是他真的将人放在了心里。
  
  若说儿子儿媳分开那些女人要占三成缘由的话,剩下的都被曹如兰给占了。
  
  罗母在院子里拿着扫帚扫地,其实暗地里支着耳朵听那边的动静。听到曹如兰这话,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她已经接受了羽毛做自己的儿媳,可不愿要这个寡妇。一把年纪,看着娇娇弱弱的。她这个婆婆都不敢对她太大声。
  
  这娶回去的哪儿是儿媳,分明是个祖宗嘛。
  
  “如兰,我们还忙着收拾东西,你要是说完了,就赶紧回去吧!对了,听说你在帮工,客栈里应该很忙,你别耽搁太久,免得被东家训斥!”罗母下了逐客令:“我们这忙忙乱乱的,也不是待客的时候,以后你回了村里,咱们再细聊。”
  
  曹如兰听出了她的话中之意,面色霎时苍白下来,没多久就眼泪汪汪,似乎随时会哭出来。罗大江看不得她如此委屈:“娘,如兰只是跟我说几句话。”
  
  罗母听到儿子护着她,气了个倒仰,愈发觉得不能让这女人入门。否则,儿子的心早晚被她诓了去。
  
  “咱们只是同乡,有什么好说的?”罗母仰了仰下巴,指着另一间厢房门口的羽毛:“那才是你媳妇。”
  
  罗大江歉然地看了一眼羽毛:“娘,那是丫鬟。”
  
  罗母一愣。
  
  羽毛是丫鬟,还得带回乡下。岂不是说儿子还得娶个媳妇?合着他想妻妾双全?
  
  怎么不美死他呢?
  
  罗母气急,真的想将手里的扫帚丢过去。
  
  罗父察觉到院子里气氛不对,也在门口听了一耳朵,刚好听到了儿子最后一句话。他顿时皱起了眉。
  
  说起来呢,羽毛有身契,确实是个丫鬟不假。也就是他们家门楣低,才想着把人聘回去做儿媳。罗父的想法比较实惠,羽毛年轻貌美,应该能卖个好价钱。他立刻道:“想回就回吧。”
  
  他看向一脸不赞同的妻子:“如兰是同乡,咱们在百多里外遇见,本身就挺有缘的。能帮就帮一把。”
  
  于是,罗家几人带着羽毛和曹如兰母子踏上了回乡的路。
  
  楚云梨听说了这件事后,忍不住一笑,低声吩咐了管事几句。
  
  论起来,借回村里的那些银子可都是于府的,怎么都不可能是罗大江的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楚云梨让人去讨债,本也正常。
  
  要是让罗家占了这个便宜,就算她愿意,于新兰也绝对不肯。
  
  罗家人离开之后,于父总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些,唯一让他堵心的就是那胡临安三天两头的来,经常都撞着饭点。
  
  本就是旧友之子,人家又没说要占女儿便宜。他不高兴也只能忍着,还不好把人撵出去,只得将其留下一起用饭。
  
  再坐在一起,难免就会说话,于父听他谈吐,愈发替老友欣慰。
  
  这一日,胡临安又将于父哄得眉开眼笑,趁着于父过去吩咐管事之际,他悄悄冲着楚云梨眨了眨眼睛。
  
  楚云梨瞪他一眼:“你收敛些。”
  
  胡临安一脸无辜:“我要是不哄,他什么时候能答应将你嫁给我?”
  
  其实很快的。
  
  于父想让女儿生下孩子接手于家生意……且不说于新兰已经不年轻。他年纪渐大,这孩子还是要亲自教养长大,他才能真的放心。
  
  比如这两日,于父已经悄悄在请媒人帮着说亲。自家不缺银钱,他要求不高,希望那人长得好,会哄人,还得聪明。
  
  前两者比较好找,但最后那条件……聪明人也不能答应来入赘呀。
  
  再说,真找一个聪慧之人,不是知根知底,于父能放心才怪。
  
  所以,媒人觉得这分好处棘手的很。于父在听完了媒人的话后,也知道这人不好找。
  
  两人低声说了几句,于父回头就看到靠在一起的两个头。他轻咳了一声。
  
  那边二人立刻分开,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于父看在眼中,不知怎地,心里反而更憋了。
  
  送走了胡临安,天色已经不早,于父看了看外面马车,道:“新兰,今儿就到这,咱们先回去。”
  
  父女俩难得早回家,都想回去多歇会儿,结果呢,刚坐下不久,就有人来禀告,说外头有一个大腹便便的女子找上门。
  
  彼时于父已经昏昏欲睡,管事不忍打扰,便先报到了楚云梨这里来。
  
  “要生了?”楚云梨心中狐疑,之前没这事啊!难道她的到来还多出来一个女人?
  
  管事颔首:“看那样子,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要临盆。”
  
  “把人请进来。”楚云梨裹上披风,直接去了外院。
  
  找来的女子一身红衣,身形丰腴,肌肤白皙细腻,脸上还上了脂粉,眉眼间有一股风尘气。肚子高高隆起,因为衣衫穿得薄,楚云梨还能看到那肚子上有隐隐滚动的痕迹。
  
  这孩子应该是真的。
  
  但问题是,孩子他爹是谁?
  
  楚云梨开门见山:“你来找谁?”
  
  女子未语泪先流,软软跪倒在地:“姑娘,我来找你哥哥……他……卫郎他……他说要来接我的,我等啊等,等啊等,先前不敢打听,也是这两天才听说他已经不在……呜呜呜……他这一走,我和孩子怎么办?”
  
  说到后来,已然泣不成声。
  
  楚云梨愕然。
  
  于新兰回来已有半年,于家长子离开了大半年。算算时间的话,他倒是很有可能会留下这么个孩子。但他人已经不在,孩子到底是谁的,也不能只听这女人的一面之词。
  
  楚云梨用手撑着下巴:“你们在哪认识的?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中还有何人?他又是怎么碰的你?”
  
  一连串的问话,红衣女子倒也不慌,她是郊外画舫上的花娘,出身是卑贱,但却从未伺候过人。刚好她挂牌的那夜就遇上了于家少东家。
  
  接下来,少东家将她放在了心上,时常前去探望,更是买了个宅子金屋藏娇。
  
  宅子买在郊外的半山腰上,人迹罕至,平时只有一个小丫鬟伺候她。也不许她打听外头的事。因此,她才会在人没了大半年之后才得到消息赶来。
  
  听着没哪里不对,楚云想再多问几句时,得知消息的于父赶了过来。
  
  他有些激动,看着面前女子的肚子:“真是我儿的子嗣?”
  
  出了这么多事,他算是看明白了,子嗣那是越多越好。尤其儿子走了后,只留下这一条血脉,若是真的,他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孩子护好,让他平安长大。
  
  “是。”红衣女子名秋月,她轻轻摸着肚子,满脸的慈爱:“卫郎说,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如果您知道的话,一定会高兴的。但……妾身的身份实在上不得台面,迟迟不敢来见您……”说到这里,她眼圈又红了:“如果早知道我的迟疑会让我二人阴阳相隔,我一定不害怕。哪怕您打死我,我也要来请罪。”
  
  说着,她双手捂脸,整个人都在轻轻颤抖。
  
  楚云梨却并没有于父的欢喜,大抵是事不关己,她整个人都比较冷静,问:“爹,不如找大哥生前贴身伺候的人来问一问?”
  
  身边的随从对于主子到底接触了哪些人,肯定能说清楚。
  
  于父颔首:“去请大雨来。”
  
  大雨如今还守着主子的院子,平时打扫一下,其实就是给养着了。得到消息后,很快就赶了过来,他看到秋月,有些诧异:“你怎么会在此?”
  
  秋月看到他,泪水落得更凶:“大雨,卫郎呢?”她问出这话,浑身已然失了力气,整个人跌坐在地上:“你告诉我啊,他人在哪?我要见他……见不到他……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太伤心。”于父皱着眉,侧头吩咐身边的随从去请大夫,就怕秋月伤心太过动了胎气。
  
  楚云梨心头有些酸涩,这应该是于新兰的感受。也是,父亲一直都挺疼爱她,如今又这般在意别人,不难受才怪。
  
  她伸手捂住了胸口,眼神严厉地看向大雨:“大哥身边有这么一个女人,你为何早不说?”
  
  大雨低着头跪了下去:“小的不敢说。毕竟……秋月姑娘的身份不合适……”
  
  看他眼神闪躲,楚云梨厉声道:“说实话。你明明知道大哥走了之后爹对他的子嗣肯定会格外在意,甚至在意到不在乎孩子生母的身份,却如今才来禀告……依我看,这女人腹中孩子根本就不是大哥的,是也不是?”
  
  大雨始终低着头:“秋月姑娘确实伺候过主子。小的敢对天发誓,如有半句虚言,全家都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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