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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色批诗人,哈德罗回归邦城【求订阅】

第三百九十三章:色批诗人,哈德罗回归邦城【求订阅】 (第1/2页)

“哦?”
  
  “亲爱的兄弟,请说吧。”
  
  “只要我能够办到,就绝不会推诿。”
  
  宗慎嘴角一勾,很爽快的说道。
  
  他大概能够猜得到英格兰姆的请求究竟是什么事情。
  
  对此他也不介意进一步的增加英格兰姆的好感度。
  
  之前在奥卡村相遇的时候。
  
  宗慎凭借着出手阔绰的打赏和恰到好处的夸赞,让英格兰姆对他的好感度达到了35点。
  
  算是打下了一个友谊的基础。
  
  好感度越高,英格兰姆对于宗慎的印象就会越好。
  
  这对于他将来收服英格兰姆有很大的帮助。
  
  看着笑容满面的宗慎,听着他如此豪爽的话语。
  
  英格兰姆顿时对他的好感大增。
  
  二人之间的距离感都被消弭了不少。
  
  “我的请求其实很简单。”
  
  “如果您能够在竞技大会中取得前三名。”
  
  “那么您就能获得参加宴会的资格。”
  
  “同时还能拥有携带一些属下参会的名额。”
  
  “第三名能够带两位、第二名三位、第一名可以带四位。”
  
  “我想请您带我一起参加宴会。”
  
  “对于一位吟游诗人来说,能够参与这种贵族间的盛会。”
  
  “必定能够获得许多的灵感。”
  
  英格兰姆神情激动的说道。
  
  他的脸颊微微泛红,对宗慎的称呼也不知不觉的从“你”变成了“您”。
  
  很显然,他对于参加伦塔克斯巨城中的贵族宴会十分的渴望。
  
  至于英格兰姆的那个所谓想要获得灵感参会理由。
  
  宗慎只当他是放屁。
  
  能让崇尚自由和浪漫的吟游诗人如此激动的。
  
  只有那些端庄貌美的年轻的贵族小姐姐了。
  
  在这种盛大的宴会里,许多的参会贵族都会带来自己的家眷。
  
  那些涉世未深,刚刚出闺的贵族之女,可是无数吟游诗人浪漫诗歌里的主角。
  
  这些贵族之女大多样貌标志。
  
  因为贵族在择偶上具有极大的优势。
  
  他们的夫人往往样貌都不会差到哪儿去。
  
  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和选择之后,贵族的子嗣大多模样标志。
  
  同时都在少年时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良好的礼仪
  
  和那些桀骜不驯,荷尔蒙爆炸的贵族少爷比起来。
  
  这些贵族小姐因为年龄的原因,往往尚未受到贵族圈的污染。
  
  完全能够满足像英格兰姆这样的,年轻吟游诗人心中的所有幻想。
  
  别看英格兰姆一副天真浪漫崇尚自由的样子。
  
  其实所有的吟游诗人全都有一颗放荡不羁的心。
  
  歌颂那些美好的同时,他们自然不会放过品尝美妙欲望的滋味。
  
  在许许多多的吟游诗歌中,就有许多贵族阶级和平民阶级相爱的故事。
  
  这同样也是吟游诗人们所憧憬的事情。
  
  “没有问题。”
  
  “只要我能在竞技大会中取得前三名。”
  
  “宴会的参会者里必然有你一个!”
  
  宗慎嘴角始终带着微笑,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左胸口。
  
  这种拍胸的姿势,再配合他说的话。
  
  都快把英格兰姆感动哭了!
  
  只见英格兰姆的眼睛里,扑棱扑棱的亮晶晶的。
  
  【吟游诗人英格兰姆对你的好感度提升35点,当前好感度70点(道义之交)】
  
  看着眼前的好感度提示出现,宗慎笑的更灿烂了。
  
  和满脑子脑子都想着泡妞的英格兰姆不同。
  
  宗慎想要参加宴会的目的很简单。
  
  那就是想要接触伦塔克斯巨城的贵族圈子。
  
  以他的身体属性和实力,绝对能吊打同龄的原住民青年了。
  
  更何况宴会还得过一个多月才开始。
  
  到那个时候,他的实力绝对还能更上一层楼。
  
  只要宗慎在竞技大会中稍微展现出一些实力来,就必定能够吸引到那些贵族的注意力。
  
  毕竟举办这种竞技大会的主要目的,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从平民阶级里选拔出一些具有潜力的年轻人。
  
  同时也算是为宴会预热和助兴了。
  
  贵族阶级同样对人才有非常大的需求。
  
  只有跟原住民势力打好关系,才会机会能够薅到他们的羊毛。
  
  二人倒也算是一拍即合了。
  
  看着英格兰姆那红彤彤的脸庞,宗慎都能感觉到那飘散的荷尔蒙。
  
  他和英格兰姆又闲聊了几句,敲定了会合的地点和时间。
  
  现在距离宴会开始还有三十四天的时间。
  
  吟游诗人英格兰姆与他约定,三十天之后,在伦塔克斯法师塔外碰面。
  
  那里是伦塔克斯巨城的法爷大本营。
  
  也是巨城内的地标性建筑。
  
  作为能够容纳数千万人口的巨型城市。
  
  初次到访的外乡人甚至会迷失在那错综复杂的街道里。
  
  所以英格兰姆选择了一个显眼的地标建筑作为二人的会合地点。
  
  期间宗慎隐晦的问了几句英格兰姆对于自己领地的看法。
  
  对此,吟游诗人英格兰姆不吝赞美,称赞宗慎正在完成一份伟大的事业。
  
  不过对于正处于精虫上脑状态的英格兰姆来说。
  
  在他如愿的参加宴会之前,恐怕宗慎也难以说服他加入领地。
  
  70点的好感度加持,还不如足以让他违背自己的意愿。
  
  二人瞎聊了十多分之后,英格兰姆终于想起了时间。
  
  表示要告辞赶路了。
  
  以他的骑乘的普通草原马的脚程来看。
  
  走走停停,至少需要半个多月才能到达伦塔克斯巨城。
  
  数千公里的路途绝不会太安稳。
  
  路况是一方面,沿途可能遭遇的危险又是另一个方面了。
  
  因此在夜间他可能赶不了多少路。
  
  作为一位年轻的吟游诗人,他连追随的侍者都还没有。
  
  更不用说像宗慎那样,能够带着一队四阶骑兵肆无忌惮的赶路了。
  
  按照这个情况,他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到达都已经算是比较快的了。
  
  这就相当于需要日行两三百公里。
  
  宗慎之前给他的打赏正好足够满足他的旅途开销。
  
  这样他就可以少卖几次艺了,将节约时间花在路上。
  
  宗慎将英格兰姆送到了领主小院外边。
  
  他的那一匹白色草原马被就近的栓在了门边上。
  
  外边寒风凛冽,气温下降的十分明显。
  
  这让宗慎取出了【精致的熊皮大衣】,套在了战铠的外边。
  
  不仅是为了御寒,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的验证自己的一个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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